近代中國的通商口岸有哪些?
謝絕崇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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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《南京條約》——廣州、福州、廈門、寧波、上海 2):《天津條約》規(guī)定開放牛莊(后改營口)、登州(后改煙臺(tái))、臺(tái)南、淡水、潮州(后改汕頭)、瓊州、南京、九江、鎮(zhèn)江、漢口等十處通商口岸; 3)、中英《煙臺(tái)條約》開放宜昌、蕪湖、溫州、北海為通商口岸 4)中俄《里瓦基亞條約》和《伊犁條約》俄國在新疆貿(mào)易,暫不納稅; 5)《中法新約》在中越邊界上指定兩處為通商處所,一處在保勝以上,一處在諒山以北 6)中日《馬關(guān)條約》開放重慶、沙市、蘇州、杭州為通商口岸 7)民國時(shí)期的~~中日《二十一條》山東省內(nèi)各主要城市迅速自開商埠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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